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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法规制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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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法规管控范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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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法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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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阶段应对策略
过渡阶段(2023 - 2025 年)丨欧盟进口商
○ 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欧盟进口商应自2023年10月1日起每季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通过CBAM过渡登记处提交报告,进口商的第一个报告期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结束。申报每种商品的进口数量、隐含碳排放(embedded emission)、原产国碳价等信息,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根据 2023 年 8 月 17 日发布的实施条例及其随附指南中概述的明确方法,过渡期后,某些行业(水泥和化肥)的间接排放将被涵盖在范围中。
○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将仅接受欧盟方法,并且只有当这些估计值占总嵌入排放量的 20% 时,估计值(包括默认值)才能用于复杂商品。
○ 申报的责任主体为欧盟进口商,欧盟外出口商/生产制造工厂应为其提供可靠的商品隐含碳排放数据。
○ 申报者可以在每季度结束后2个月内对已提交信息进行修改,前两季度上报的数据修改时限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正式实施期(2026年1月1日—)丨欧盟进口商
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对进口到欧盟的相关产品征收碳关税。进口商须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CBAM登记处履行申报义务,披露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货物缴纳前一年进口CBAM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所对应的费用。第1次清缴针对2026年全年进口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截止时间为2027年5月31日,缴纳费用的方式为清缴CBAM证书。
报告需包括法规第35条规定的信息:
○ 各类CBAM货物的总量;
○ 实际嵌入式碳排放总量;
○ 间接排放总量;
○ 原产国对进口货物(包括其相关前体,如适用)的嵌入式碳排放在计入所有退税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后所应支付的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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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常见问题
向谁报送报告?
由授权申报人 (欧盟的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向欧盟CBAM主管机关报送报告,登录到欧盟过渡登记系统中,提交报告。
但授权申报人为了填写该报告,会向产品供应商要求提供相应的碳排放数据去做登录,所以为了顺利出口,建议相关出口商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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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的服务
多数企业没有碳排放数据库,无法收集到全量数据,很难填写实测值。数据缺失后影响填报通过及今后缴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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